释义 |
2013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2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4601元;全省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44818元;全省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34741;全省其他经济单位在岗职工45209元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24元;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012元;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161元;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56元; (一)农、林、牧、渔业2284562.6元/天 (二)建筑业39920109.4元/天 (三)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42787117.2元/天 (四)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7492130.1元/天 (五)批发和零售业3498895.9元/天 (六)住宿和餐饮业2640672.3元/天 (七)金融业59416162.8元/天 (八)房地产业39354107.8元/天 (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6804100.8元/天 (十)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51618141.4元/天 (十一)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970081.4元/天 (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560297.5元/天 (十三)教育42258115.8元/天 (十四)卫生、社会工作44178121元/天 (十五)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9138107.2元/天 (十六)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3086118元/天 (十七)采矿业70568181.3元/天 (十八)制造业42393116.1元/天 (十九)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5599152.3元/天 依据:2013年2月27日和2013年5月30日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