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让上班怎么办 |
释义 | 如何应对公司不让你上班的情况:1.要求公司恢复工作并支付工资,若公司不同意可申请仲裁;2.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书面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但你要想办法取得证明“公司不让你上班”的证据。当你掌握“公司不让你上班的证据”后,可以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恢复你的工作、支付你全额工资。 如果公司为了逼你辞职,但是又不让你上班,那么你有权利要求公司恢复你的工作,支付你的工资,因为你们之间还存在劳动关系,否则你就有权申请仲裁! 2.向公司发出书面辞职,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既然公司为了逼你辞职,就是为了不想支付补偿金,那你既要辞职也要拿到补偿金。 由于公司不让你上班,那么你辞职就是被迫辞职,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拓展延伸 单位停工期间如何保障员工权益 单位停工期间,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停工原因和预计恢复时间,确保信息透明。其次,单位可以考虑为员工提供特殊的福利或补偿措施,如提供临时的福利、补贴或调整工资结构。此外,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灵活的工作安排,如提供远程办公或弹性工作时间的选择。同时,单位应及时提供员工所需的法律援助或咨询服务,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最后,单位应定期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解决。通过以上措施,单位可以在停工期间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结语 在公司不让员工上班的情况下,你有权利采取相应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恢复工作并支付全额工资,因为你们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公司仍不解决问题,你有权利申请仲裁。另外,你也可以选择向公司发出书面辞职通知,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停工期间,为保障员工权益,可与单位沟通了解情况、提供特殊福利或补偿、灵活工作安排,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通过以上措施,可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并保护员工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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