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他人欠自己钱不还的,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实现自己的债权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判决书是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履行的。可以通过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 一、公务员欠债不还怎么办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起诉。 1、诉前财产保全,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2、起诉,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 3、执行,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 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调解,协商解决。 二、一般情况如何合理躲避债务 债务是必须要偿还的,躲避的行为属于违法,法律是不允许的。欠款不还,这是借款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行为。对方如果逾期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作出裁判。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就只能中止执行,待有偿还能力时,可以申请继续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