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医疗事故鉴定和做医疗技术鉴定,哪个对我有利 |
释义 | 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法律咨询:我5月5日在**学院做右耳乳根治术,术前医生说给我加个人造听小骨可以提高听力,需花1700多元,但又说加的听小骨容易掉,我说只要能提高听力,花多少钱我也愿意,我想即使掉了,也不影响我原来的听力,可没想到,他在术中却把我本身能听见的听小骨给拆除了,而植入的人造听小骨也没有起作用,我现耳朵全聋了,我左耳术前就没有听力,我质问医生,为何拆除我还能百分之百能听见声音的听小骨,他说是我的听小骨是坏的,我说不管好的坏的,我术前能与你正常谈话,这个事实你该不会否认吧,我现在要求医院做鉴定,请问我该做医疗事故鉴还是该做医疗技术鉴定 律师免费解答:你应当及时复印封存整个病历资料,带上资料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医疗律师,以便发现并确定医院的具体过错所在。目前不要提起医疗事故鉴定,要鉴定也是提起医疗过错鉴定比较好。 相关知识:从鉴定性质分为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我国目前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把医疗过错鉴定的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构成医疗事故的特殊医疗过错鉴定,即医学鉴定;另一类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医疗过错鉴定,即司法鉴定,两者均是人民法院认定医疗机构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大小的重要依据。 从鉴定机构分为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和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我国目前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把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分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非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相应地把医疗过错鉴定机构区分为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和医疗过错鉴定机构。法定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为医学会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法定的医疗过错鉴定机构为隶属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隶属司法行政管理的司法鉴定组织。 从鉴定标准分为医疗事故人身损害鉴定标准和一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医疗事故人身损害鉴定标准适用于特殊医疗过错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人身损害鉴定标准适用于一般医疗过错导致的人身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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