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已经帮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生育后,生育险和生育津贴可以一起报销,也就是说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果生育者的丈夫缴纳生育险,但是本身没有缴纳生育险的,生育者只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无法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