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税务机关到来检查时,纳税人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如实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税务资料。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出具检查通知书,同时可以请价值鉴定机构对涉及价值较高的资产进行鉴定。若税务机关采取超范围、超过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检查,纳税人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和申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应当如实、准确地填写税务报表和书面声明,提供与纳税有关的资料和单证,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加盖非税收入专用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行使职权即应当出具工作证件并告知被检查人有权要求出具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人有权申请听证、复议和提出书面意见等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负责税务执法的税务机关应当正确行使职权,不得滥用权力、违反法律程序、以言语、文字、图表等方式贬损和诽谤纳税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对税务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不服的纳税人或者其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提出投诉或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