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债权人向谁申报自己的债权 |
释义 | 企业破产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一、申请公司破产需要什么材料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二、债权申报期限有多久 债权申报期限不得少于30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法律是怎样规定债权申报期限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受理破产申请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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