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离婚手续在哪办理 |
释义 | 深圳离婚手续在民政局或法院办理,双方当事人可协议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诉讼离婚,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若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应向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深圳离婚手续在民政局或法院办理。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可以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诉讼离婚时,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拓展延伸 深圳离婚手续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深圳离婚手续办理所需材料包括以下内容:1.身份证明:双方离婚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结婚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子女情况证明:如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相关证明材料;6.财产分割协议:如双方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需提供财产分割协议;7.离婚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8.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离婚手续时,建议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以便核对。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提供正确的材料。 结语 深圳离婚手续办理需根据双方当事人情况选择民政局或法院。协议离婚可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诉讼离婚则需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子女或共同财产需提供相关证明。具体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提供正确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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