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婚前财产分割标准为:若夫妻双方婚前对于个人财产做了约定或者协议以及进行过婚前财产公证,那么按照约定或者财产公证进行分割,在没有约定或者公证的情况下,婚前一方的个人合法所得即为个人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