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洛阳市迁入户口要求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投靠配偶;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投靠申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二、北京籍户口迁入户口在北京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