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 |
释义 |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带诉讼状,格式与第一次的写法是一样的,但是内容有所区分,第二次需要阐明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同时,起诉方需要准备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主体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另外,需要向法院提交其起诉理由的相关证据。 一、起诉人所需的材料包括哪些 起诉人所需的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根据相关规定,起诉状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1、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住所。 二、民事纠纷如何处理 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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