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套路合同如何报案处理 |
释义 | 签了套路合同如何处置 被套路签订的合同并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所以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签了套路合同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报案所需材料具体如下:1、案发经过文字材料;2、报案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律师律所证明函和委托书);3、报案公司工商登记材料(股东情况、营业执照等);4、被控告人个人/公司基本情况;5、签订合同原件/复印件;6、收付款银行转账流水书面证明材料;7、双方沟通短信、微信、邮件书面证明材料;8、招标书、担保函、银行存单、提货单、仓储单等涉及交易书面证明材料;9、涉及民事诉讼的诉状、判决书面材料。 合同诈骗罪中具体哪些是隐瞒事实 (1)虚构合同主体,即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这是合同诈骗犯罪中最惯用、最常见的诈骗手段。 (2)虚设担保。即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行为。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作担保,是指行为人提供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票据)支付定金或作为抵押物。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是指行为人以虚假的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和车辆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即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作抵押物。 (3)设置陷阱。即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取得和履行合同的行为。此种诈骗方法最具欺骗性,行为人本身并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诚意,却与他人签订合同,先付给小额货款或少量货物,制造准备履约的假象,骗出全部货物或货款后,就采取推、拖、躲、赖等手段不履行合同的其余义务。 (4)携款逃匿。即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的财物后逃匿的。行为人通过合同取得对方的货款、预付款后直接逃匿,或者取得对方的货物后立即低价倾销,将赃款占为己有,逃之夭夭。这种行为本身就足以表明行为人的犯罪故意,其犯罪性质容易认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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