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监督与批捕科主要的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侦查监督科负责审查逮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批捕科审查逮捕案件并监督强制措施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四日,对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分析 侦查监督科的职责主要分为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以及侦查活动监督。 批捕科主要的职责是对本级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决定,同时对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等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变更强制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拓展延伸 侦查监督与批捕科的职责及其重要性 侦查监督与批捕科是司法机关中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其职责包括对侦查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确保侦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此外,侦查监督与批捕科还负责审查逮捕申请,评估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侦查监督与批捕科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确保侦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侦查滥用权力和违法行为的发生。只有侦查监督与批捕科履行职责得当,才能保证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行和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结语 侦查监督与批捕科是司法机关中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并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其职责包括对侦查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侦查监督与批捕科的重要性在于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确保侦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只有侦查监督与批捕科履职得当,才能保证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行和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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