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电子票据的签收 1、票据电子票据查询电票信息查询选择银行承兑汇票提交应当查到票据的信息才能接收。 2、票据电子票据回复选择背书转让回复银行承兑汇票点新建选择同意签收 3、换另一操作员,票据业务电子票据复核电子票据回复复核,回复类型:背书转让回复;票据种类:银行承兑汇票选择相应的票据,点提交选蓝字详细点发送 注意发送的票据只一张,需要再次进行一一发送,这时选择返回,再次查询选择: 背书转让回复;也可以单独作发送:电子票据发送电子票据回复发送。状态为交易已发送为正常,如失败则不成功,注意交易时间应选在9:30至15时人行开放为宜。经查询电子票据信息,状态为已签收则证明签收成功。 二、电子票据的转让 1、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申请背书转让申请新建录入接收单位的账号(农行15后不带-、户名、开户行号、开户行行名。 2、换另一操作员进行复核:票据业务电子票据复核背书转让申请复核详细点发送也可分两步电子票据发送电子票据申请发送。 三、电子票据的开通 申请办理电子票据业务需在开户行开通企业,再开通电子票据业务。在网银中的处理:在操作员功能权限设置中选择票据—电子票据,在业务属性维护依次选择电子票据的相关项目,如截止金额输入 200,级别输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