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死赔偿范围 |
释义 | 1、事故处理费用。死者亲属也可以向责任人主张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但这种主张应当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运输费用按照当事人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计算,凭凭据支付。 2、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3、被赡养人的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计算到十八周岁,以此类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八条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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