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变更监护权的问题? |
释义 | 下列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失去监护人。而且变更的监护人也是有条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监护权的变更能否随意变更 监护权是不可以随意变更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监护权的条件包括:1、监护人实施了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2、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的。 监护权变更的情况 监护权变更的情况有: 1.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 2.夫妻离婚后,对子女有明显不利行为的; 3.监护人委托他人的; 4.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监护权变更的情况 监护权变更的情况有:1.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的;2.夫妻离婚后,对子女有明显不利行为的;3.监护人委托他人的;4.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条件 孩子监护权变更的条件有: 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如何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孩子的监护权变更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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