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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债子要还吗?法院:限于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
释义
    一、父债是否子还
    1、父债不需要子还,但是孩子如果继承父亲的遗产的话,那么对父亲的债务需要偿还,但也不是偿还全部的债务,仅以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可以不承担。孩子表示放弃父亲的遗产的话,是不需要负担父亲的相关债务的。
    二、债务人失踪怎么办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由此可知,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延长诉讼时效,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
    2、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父债一定要子偿吗?答案是否定的,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除非是儿子实际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来偿还父亲的债务,否则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父亲的债务的。此外,在债务的履行过程中,发生债务纠纷的原因有很多,只有根据具体的原因结合法律的规定,才能想出对策,才能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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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