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拆迁能否分到房?非农业户继承房屋是否适用? |
释义 | 非农业户继承的农村房屋在拆迁时只能获得房屋所有权的货币补偿,无法享受农村村民的安置资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以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级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法律分析 非农业户继承得到的农村房屋拆迁是不能分到房的,非农业户口继承得到的农村房屋,只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因此,遇到拆迁的时候,只能获得对房屋所有权的货币补偿,无法享受农村村民才能享受的安置资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拓展延伸 农村房屋拆迁政策下的房屋分配规则及非农业户的继承权利 根据农村房屋拆迁政策,房屋分配规则主要基于拆迁补偿原则。通常情况下,农村房屋拆迁后,被拆迁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安置房。对于非农业户,他们在继承房屋方面也享有相应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农业户可以继承农村房屋,但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关系、法定继承顺序等。然而,具体继承权利的适用还要参考当地的法规和政策。因此,在农村房屋拆迁政策下,房屋分配规则和非农业户的继承权利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的。 结语 农村房屋拆迁政策下,非农业户继承的农村房屋在拆迁时只能获得房屋所有权的货币补偿,无法享受农村村民的安置资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可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对于非农业户继承的农村房屋,具体继承权利的适用需根据当地法规和政策综合考虑。在农村房屋拆迁中,房屋分配规则和非农业户的继承权利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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