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再审案件审理期限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一、行政诉讼判决后,原告不服可以申请再审吗 在行政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还是不服的,原告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不过原告申请再审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个要求跟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基本是一致的,并且在获取新证据时,原告依靠自身能力无能为力的,下面几种情况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 (1)由国家机关保存得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对于这个证据的认定,其实也需要建立在能够提供证据的基础上,否则的话还是不能依法申请再审的。 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因为原先的处理方法被撤销或者变更,已经根本改变原来的安排,所以原告据此发现有不对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哪些案件属于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可分为以下两类: (1)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向该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法定机构提出申诉或控告,上述机关受理并予以解决的行政案件。 (2)行政诉讼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的行政案件。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的行政案件,还可依法由人民法院予以审理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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