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庆期间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国庆加班工资的主旨: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庆节期间加班工资应按照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来支付,企业可以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不能混淆加班类型,加班费计算基数应按照实际工资,不能按底薪算。企业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首先要说明的是,节假日分为 “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法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以国庆7天假期为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法定节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不能按底薪算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的倍数来支付加班费,但是却在计算基数做手脚。例如:员工正常是月薪5千,却只按1500元的底薪作为计算基数,这可差很远啊!不过不用担心,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有严格的规定的。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但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所以,那些所谓有“对策”的企业,也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庆节期间的加班工资应按照法定节假日和法定休息日的不同情况进行支付。对于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而对于法定休息日加班,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无法安排时才支付加班费。在计算加班费时,应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计算基数,不能将实际工资中的其他补贴列入计算范围。企业应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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