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的员工是否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不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需要在三十日内为其申请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保,而员工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单位代为扣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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