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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移送管辖有哪些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移送管辖适用的条件有:
    (一)案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符合起诉条件;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
    一、线索移送和案件移送区别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案件移交是指受理案件的部门对不属本部门管辖的案件,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的行为。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可能会发现一些线索指向刑事案件,此时,该民事诉讼应中止审理,相关的资料以及证据也应移交给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除此之外,法院应当接受公民的举报、控告并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移送至相关主管机关。
    二、诈骗案跨省可以移交吗
    可以。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再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被告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状后,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答辩期内提出。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三、交通事故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怎么办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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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2 17: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