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1)分公司不具有,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独立的,可以依法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2)企业名称不同。分公司是将组建分公司的名称放在前面,后面是某某地名加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 (3)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工商登记中的内容不同,具体体现在出资上。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一、异地办理分公司需要到哪里登记 异地办理分公司需要到工商税务登记。只要带好总公司的资料办理即可,只需几百元。根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子公司不是法人,可以以母公诉执照作为经营范围证明,申请子公司营业执照。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使用。 二、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需要提交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章程、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拟设立分公司的负责人任命书或决议、核准分公司名称;3、需要提交住所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领取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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