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区别挪用特定款物被羁押到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资金罪?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与对象不同。前者的客体是资金管理制度和使用权,对象必须是单位的资金;后者的客体是公共财物使用权和特定款项的专款专用制度,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和救济款物。(2)用途不同。前者挪用资金限于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后者所挪用的款物只限于公用。(3)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前者对过程犯罪结果的危害程度没有明确界定;后者限定为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才构成犯罪。(4)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分的人;后者的主体则为掌管、经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