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合同变更涉及到担保物或担保人的变更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与债权人可以变更合同,但应当经对方同意。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条: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协商变更担保方式、担保期间、担保金额和担保范围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一条:担保合同的债权人应当及时通知担保人变更担保方式、担保期间、担保金额和担保范围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补充担保物。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担保人提供担保后,担保物价值减少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补充担保物,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措施。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银行贷款合同变更是否需要补充担保物或提供新的担保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提供新的担保或者补充担保物。如果担保物价值减少,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补充担保物或者提供其他担保措施。银行贷款合同变更是需要双方协商并经过对方同意的,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