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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漏罪侦查方式有哪些
释义
    对侦查期间发现漏罪的,应当由哪个机关管辖,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都是由原侦查机关继续就漏罪进行侦查。
    一、检察院起诉阶段退回公安的基本原因
    人民检察院起诉阶段退回公安的基本原因,是刑事案件需要进行补充侦查。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因此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就会将刑事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再次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二、一般查案要多久
    侦查期间一般是7个月左右。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逮捕后最长的侦查期限在7个月左右。如果在侦查的期间,发现罪犯有其他重大犯罪行为时,需要从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在侦查期满后,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刑事诉讼法》,逮捕后的侦查期间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
    三、法庭中能否补充调查
    法院可以补充调查。审查起诉中补充侦查的情形:
    1、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遗漏犯罪嫌疑人遗漏罪行。
    补充侦查有两种类型: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
    在审查起诉中返回补充侦查的时间和次数:
    1、应当在1补充侦查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2、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起诉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勘验、检查的范围,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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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