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区别: 定金 属于法律用语,是一种对债权的担保款,并应以书面形式约定; 订金 不是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无论卖方违约还是买方违约,收取订金的一方都应如数退还。 《 民法典 》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 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