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人力支付租金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租赁人无力支付租金怎么办 1、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暂时无力支付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协商延长租金支付期限,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延期支付租金协议书; (2)如果确实无力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二、租房过程房屋维修费由谁支付 (一)事实上,房屋的维修义务以及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除租赁双方另有约定外。 1、承租人在租房过程中需要维修的,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2、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在垫付之后可以向出租人追偿; 3、因维修房屋影响到承租人的使用,承租人还可以要求相应的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二)其次,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是所有维修费用的都需要出租人承担。 1、房屋由维修的必要,如果是承租人为了自己的居住习惯而要求出租人进行更改维修的,出租人可以拒绝。 2、房屋的毁损需维修事由不是承租人造成的,如果是因承租人存在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的,原则上应由承租人自行维修。 3、承租人履行了通知维修的义务,如果承租人没有事先通知出租人维修,擅自进行维修,那将视为出租人没有维修义务,维修房屋的费用也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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