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若合同违约金符合销售额的特征,那么就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可以开发票。如果不属于,则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按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百七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