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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免除处罚是否是谋取不正当利益
释义
    检察机关不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是不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依据免除处罚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收受他人贿赂免除处罚的,就是会构成谋取不正当利益。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一、受贿罪的有关认定标准有哪些
    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才能以受贿罪论处。因此,已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受贿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这种便利条件,必须是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完成的。这种便利条件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是相互包容的、依存的。
    (3)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至于该利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以及是否真正谋取到了利益,均不影响受贿行为的成立。
    (4)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其中,所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必须达到5千元起点。至于本人从中索取或非法收受到的财物,是否真正归本人所有了,并不影响受贿行为的成立。
    二、受贿罪如何取证?
    证明行为人构成受贿罪应收集以下证据:1、行为人索取或收受的财物、银行账户的资金往来记录、证人证言;2、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会议记录、相关文书;3、对犯罪嫌疑人收受贿赂的时间、地点、金额、次数等细节调查取证。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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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