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终审判决已经生效,执行难怎么办?法院的裁判文书存在两个效力,一个是法律效力,一个是执行效力。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裁判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权利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否则,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法院出具判决书后,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不上诉的,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需要按照判决书中的内容履行,在判决书中一般都会有明确的记载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时间,如果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判决书中的给付义务,另一方可以在判决书生效后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种情况只能自己查询并掌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后,及时向执行局反馈,争取执行能有突破。执行人员执行不力。这种情况反而有点复杂,只能多与执行人员沟通,敦促抓紧执行进度。否则,可通过向法院审委会、院长等投诉的方式予以解决。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