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完全不履行合同如何处理 |
释义 | 债务人完全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应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之间作出选择。当非违约方选择了合同的解除时,则合同对双方不再有拘束力。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可以直接赋予非违约方解除的权利。 一、违约方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违约方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有: 1、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 2、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显然不公平; 3、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守约方拒绝终止合同。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得因解除合同而减少或者免除。 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等一些长期合同时,双方形成合同僵局,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 二、预期违约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 预期违约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因此,只要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将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反国际贸易合同的责任包括哪些 违反国际贸易合同的责任包括以下几点: 1、实际履行,所谓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受害人既不想废除合同,也不想接受违约方给予的金钱赔偿,而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规定的责任;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含义是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规定赔偿损失; 3、约定违约金并返还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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