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承认全责还要叫交警吗? |
释义 | 报警肯定是要报的,需要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保险方面,对方的保险公司会跟您沟通具体赔偿事宜。但是如果对方保险上的不全,不能覆盖需要赔偿您的全部金额,也要继续找对方索赔。全流程简单说就是:报警出责任认定书-定损-维修-提车,过程中修理费用都由对方保险公司与4S店直接结算,不用自己垫付。 1,报警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简单的事故交警会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划分; 2,定损报警后马上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确定双方保险公司理赔比例,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也会到达现场勘查(小的事故可能不会,拍照发给他即可)。小的事故可以就近到快出快赔中心,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专员会协助办理,比较便捷。 如果比较大的事故,需要到4S店定损。目前来看保险公司与大部分4S店都有合作,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到自己做车辆保养维修的4S店做定损和维修。 对方全责,则由对方保险公司全程负责理赔和服务;保险没有覆盖到的您自己的维修费用或人身伤害赔偿,继续向对方个人索赔。 3,维修,车辆送修可以自己开过去,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派人来取车维修,修好后再送来给您。如果是服务比较好的4S店,还可以提供维修期间的代步车。 维修费用上,现在车险维修都可以由保险公司和4S点直接结算,不用自己垫付维修费用,很方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