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如何处罚? |
释义 | 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的处罚是:如果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处罚标准? 我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处罚标准是:犯此罪的,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抵扣税款行为,只有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有可能构成本罪。 二、中国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为,犯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三、非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构成要件是: 1、侵权对象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时徇私舞弊,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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