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哪里都可以进行吗 |
释义 | 当事人选择离婚的,只能去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可以进行离婚。 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且提供离婚所需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然后按照法定的流程领取离婚证; 选择诉讼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并且向人民法院递交,能证明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立即解除;认为感情未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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