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认定时限错过后,仍可以通过相关医疗证明来证明医疗费用与工伤相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病。如果确认为工伤,应由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并支付医疗费用和相关补偿金。如果工伤认定时限已错过,可以通过医疗证明来证明与工伤相关,从而争取工伤认定和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受伤职工进行诊治,并按照规定报告工伤。职工认为自己是因工致残,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被保险人发生的工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和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和抚恤金等工伤保险金。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总之,即使工伤认定时限已经过了,也可以通过医疗证明等相关证据来证明医疗费用与工伤相关,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争取获得对应的工伤保险金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