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予执行复议由原合议庭 |
释义 | 被先予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执行人一般是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被先予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执行人一般是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异议申请。民事诉讼法规章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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