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卖出未过户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车辆卖出未过户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1、车辆卖出未过户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车辆已交付未办理过户的,应由买受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车辆未交付未办理过户的,应由原车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原车主承担责任吗 1、买卖未过户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须注意的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能找到现车主,原车主(机动车登记人)也不能证明其已经将车辆卖出,则不能排除原车主的赔偿责任。 2、车辆登记过户属于行政管理行为,车辆买卖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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