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范围如下: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第二,从事收尾性或预备性工作受伤;第三,因履职受到暴力伤害;第四,患职业病;第五,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等。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鉴定程序为: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