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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只写一方名字的房子如何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释义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房产证上只写夫妻一方或子女的名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否则,根据民法典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证上只写子女的名字,房产归子女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产权证上写夫妻一方和子女的名字,夫妻一方与子女共同拥有房产,分割时应按规定进行。
    法律分析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登记时间及房屋产权登记时间的先后就可以确定房屋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婚后购买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子女的名字,夫妻在离婚时,对该房产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结语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的时间先后,可以确定房屋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果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或子女的名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然而,如果产权证上只写明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归子女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证上同时写明夫妻一方和子女的名字,则夫妻一方与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依法进行分割,而属于子女的部分应视为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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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6: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