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夫妻养育一儿一女,离婚时抚养权的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等。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他: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为: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离婚时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离婚时抚养费的标准: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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