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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怎么处理
释义
    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公安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法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一般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刑事犯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3、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4、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诉权】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条【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监察机关移送案件强制措施的适用】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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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7: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