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上了一天班不辞职之后就自离,通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