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程序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立案,法院收到起诉书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立案后5起诉书副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送达给配偶。配偶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二、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审判,而是在审判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开庭审理; 三、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流程包括: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是否出庭,并宣布法院纪律。审判员应当核对当事人,宣布案件原因,宣布审判员是否回避; 2、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 3、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 4、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 5、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6、宣读检查记录。 四、法院判决最后,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调解失败后,即可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