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自诉被告跑了就没事了? |
释义 | 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原告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法院立案后,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可以公告送达传票及判决书等。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如有必要,应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顺利进行。自诉状送达被告人后,被告人不出庭的,必须出庭的被告人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有权对被告人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并有权决定逮捕被告人。为防止被告人逃避审判,充分利用强制措施,是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有力手段。 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有权对被告人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并有权决定逮捕被告人。为防止被告人逃避审判,充分利用强制措施,是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有力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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