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是否能并存? |
释义 | 法律分析: 解除合同和违约金的责任不能并存。由于我国实行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 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为了获得全部补偿性违约金,必须继续履行合同。补偿性违约金包括因违约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性利益损失,可得性利益只能在合同履行完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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