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的订立分类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的订立分类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订立包括在内: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3、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应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书写或者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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