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人拒绝承认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同时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也可以向连带责任人索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