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符合一户一宅违建房屋如何办? |
释义 | 一户一宅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一户多宅,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而不是违建的合法理由。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还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哪些地方不能建房呢? 1、基本良田上不能建房。在农村地区,有大量的农业用地,建房者不可以在农业用地上建房,否则会被强行拆除,即便房子建成也无法居住,违建者还会面临一定的行政处罚。 2、水源地附近不可以建房。水源地的状态关乎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果在水源地附近建房,很有可能会破坏周围的水质条件,这样的房子也属于违建房。 3、公路两侧的控制区不可以建房。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公路两侧的控制区只能建造用于防护和养护的建筑物,任何人不可以私自在这个范围之内建房子,这个范围之内也不存在宅基地,因此在公路两侧的控制区建的房子也属于违建房。 4、自然保护区内不可以建房。我国地大物博,有很多珍贵的生态保护区,如果在这些地方建房子,不仅会破坏当地的生态条件,还会触犯国家法律,建造出来的房子的得不到保护,需要被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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