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依旧会判偿还债务,一般不会坐牢。 2、除非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 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3、如果债务人本身是有还债能力的,但是却拒不偿还欠债,这种情况下存在恶意不还债的情况,那么债权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强制偿还债权人欠债。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